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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红血丝诊疗标准

 标准代码:BSBZM09-2010

     
     
 
  形成红血丝的原因有很多,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,主要是由化妆品伤害所致。
大部分美容顾客面部的红血丝,是剥脱和激素刺激双重伤害的结果。
 
1 范  围

本标准规定了红血丝的诊断标准、治疗标准及注意事项
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引起的红血丝
 
2 诊断标准

2.1 红血丝的分布
2.1.1 两 颧 骨:此处红血丝扩张程度普遍较轻微,颜色偏暗红。
2.1.2 鼻翼两侧:此处红血丝呈发散状扩张,且较粗,颜色鲜红。
2.1.3 两  腮:此处红血丝通常数量不多,但扩张严重,长度长,颜色鲜红。
2.1.4 上眼睑:此处红血丝扩张严重,颜色偏暗红,且常伴有严重的干燥、脱屑现象。
2.2 并发症
  常见的与红血丝并发的皮肤问题有:干燥多屑、激素依赖(敏感)、表皮薄、真皮斑等症
  状。
 
3 治疗标准

3.1 治疗效果:
  颧骨处红血丝基本可完全修复,鼻翼两侧、腮部、上眼睑可显著淡化。
3.2 治疗顺序:表皮再建 → 敏感解除 → 血管收缩
 
4 注意事项

4.1 已经扩张的血管,要完全收缩回原始状态是不可能的,如今能够大幅度收缩,进而显著淡化
  红血丝已实属不易。要求100%为不切实际的徒劳。
4.2 红血丝实际是剥脱和激素伤害的结果,所以修复红血丝,要从表皮修复和激素伤害修复入
  手,不可能在表皮损伤和激素依赖未修复之前修复红血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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